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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写的第一封信是给家家的。那是老妈先帮我写好了,然后让我用铅笔在田字格的练习纸上抄一遍,再连同她写好的信,一起寄回了老家。那时我大概五岁,刚开始学认字和写字。写好第一封信后我很有成就感,觉得自己是个大人了。那一年过年回到老家,家家见我进门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拿出她保存了大半年的我的信,激动不已,一个劲儿夸我长大了。之后几乎每年我都会在老妈的指点下“抄”一两封信寄给家家。

    到了我上到三年级时,就开始自己写信了。老妈经常在给远方亲人写信之前要求我也写一封。等我再长大点儿老妈几乎就不自己写信了,常常是催促我:“这么长时间了你是不是给XX写封信问候一下?”或者“上次你表姐给你写了信你还没有回呢!”……有时我几乎对这项任务要抓狂,因为老妈在检查完我的写信任务后总是要批评我一番,什么“内容太少,过于简单”“字写得太难看”……总之就是很难让人满意,有时甚至要重写!我一边搜肠刮起肚地写信一边忿忿不平——老妈为什么自己不动笔总是要我写,还这么多要求呢?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家里装了电话我才解脱。

    还记得有一年爹爹到我家来过夏天,家家没有一起来。有一天老爸拿回家一封信——居然是家家写的。那封信里的繁体字、错别字让我们看完后几乎笑到肚子痛得直不起腰。我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家家会自己单独给我们寄信,我们都猜到这一定是家家背着舅舅偷偷干的。后来我见到家家说起她的那封信,她很得意地向我讲述了如何写信、如何独自一人到邮局去买信封和邮票,并且准确地记得地址将信寄出!

    几天前聚餐时,XB同学问起老同事们当年出野外时,没有电话、网络如何谈恋爱联络?老同事们都呵呵笑着,讲他们年轻时如何天天写信、等信,感慨现在通讯的便利,对年轻人的羡慕……但是我想,如果他们还保留着那些“情书”, 现在再拿出来看,是一件多浪漫的事啊!

    的确,现代社会通讯的发达带来很多便利,在这个讲究速度和效率的社会,有了思念就可以立即拨通电话或者发消息问候,比起书信要方便快捷的多,只是缺少了等待的煎熬,思念也像快餐一样立即消化掉,无处保存。不像以前写信的日子,虽然思念不能立即发送,却可以将收到的问候收藏,想念的时候就翻出来再次一字一句细细回味!现在我忽然开始明白以前老妈为什么总是催促我给远方的亲人写信!而现在能够收到一封亲笔信都成为了一种侈奢。我是那么怀念用笔在纸上写下思念寄给远方的日子!

    你说,记住我的E-mail也是一样的啊!

    可是,你不觉得,我不熟悉你的字迹是一种遗憾吗?

    我觉得是的!

  • 我想给你写一封亲写信

    轻轻坐在窗前展开信笺纸

    将笔尖握到温热

    再开始认真地落笔

     

    第一行的称呼

    一定是我心里喊出的名字

    平凡的问候语

    却是我最不平凡的惦记

    告诉你我一切安好

    然后开始碎碎念

     

    我边写边微笑

    想像在你读信时也能感觉到

    最后快乐地封缄

    还要选一张最漂亮的邮票

     

    我知道电话和网络可以让祝愿随时出发

    可是我只想安静地写一封亲笔信

    悄悄地让邮递员帮我送达

    猜测你收信时惊讶的表情

     

    因为在我平淡如水的日子里

    如果也能有一封你的亲笔信

    就可以在每个单纯思念的时刻

    一遍遍复习你的字迹

     

  • 因为新疆的时差关系,等到我早上上班打开电脑得知迈克尔·杰克逊的死讯时,这则消息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而我也的确被“震惊”了好一会儿。第一反应是:“真的吗?”然后确定是真的,接着就开始遗憾!

    我第一次确切地对他稍微有点了解是在初中的时候。那时周围一酷爱欧美音乐的好友经常将自己的磁带带到班上来交流,而我也会偶尔向他们杰来听听。有一次看到他们又在讨论新买的磁带,我随便问问他们手里是谁的磁带,于是我第一次清楚地知道了这个名字——迈克尔·杰克逊。那帮好友在惊讶完我对迈克尔·杰克逊的一无所知之后,开始给我“补课”,我才知道原来我在电视的音乐频道看到的那个脸色苍白像个女人的家伙就是他,原来我曾经迷恋过的太空步是他的原创,然后我开始了解到在全球摇滚音乐界他是多么炙手可热,听说甚至他的音乐会上至少有一千人窒息(当时听到好友这样向我介绍的时候真的觉得不可思议)……总之就是这样,至少我认识了他。不是他的歌迷,但是听过他的一些歌,知道这个人,会被他的舞吸引,偶尔会被动看到很多他的八卦新闻……

    那天在马来西亚的时候逛商场,在一家大屏幕电视机前看到mj的mtv——《ghosts》,超大屏幕和立体音响带来的效果,以及那段精彩绝伦的mv真的把我震住了,我和其他很多人一起呆立在电视机前一遍遍地看mv,不可否认商家很聪明地选用了这个mv来做电视的宣传片起到了很好的吸引效果。

    迈克尔·杰克逊的死讯绝对是一个全球性的大新闻,他的名字和歌曲在最近的一段时间之内一定会成为搜索关键词的前几名。连cctv都将这作为一个国际新闻在《新闻联播》中播出,而这也成为了我们偶尔提起的话题。连宋头的老伴都不可理解地问我:“怎么我看新闻里放那个什么歌星迈克尔·杰克逊死了,电视上好多人都在哭啊!”

    这样一位巨星的陨落自然会引来铺天盖地的纪念——我不想凑热闹,可是我承认,我也很遗憾。他的生平和是是非非不用我来重复和评价,人总是会死的,只是迈克尔·杰克逊的死,给这个还在经济危机中的世界多了一个经济复苏的机会儿,唱片公司一定在笑——真的不知道这是他的荣耀还是悲哀。

    但是,迈克尔·杰克逊的确走了,而他留下的东西,不会结束的!我不悲伤难过,过了几天,就会忘记这件事,甚至被其他的什么八卦代替。我也不会在以后的每年都记得他的忌日然后来纪念一下什么的,但是我相信,总会有那么一两个时刻,这个名字还是会闯入我的眼睛或者耳朵,让我想起有这样一位巨星存在过,并且还在一直存在着,不会“杰”束……

    相关日志: 《我宁愿相信他

  • 一则小笑话:

    昨天中午去吃米线。
    店里的米线分好几种,普通的4元,过桥米线10元。
    只听见一对小情侣在聊。
    男:“我就搞不明白,为啥过桥米线就那么贵呢?比普通的贵6块钱?”
    女:“不知道,可能这10块钱里面包含过桥费吧!”
    强悍的解释。ORZ

    *~*:._.:*~*:._.:*~*:._.:*~*传说中的分割线*~*:._.:*~*:._.:*~*:._.:*~*

    那天在乌鲁木齐红旗路看到一家“云南过桥米线”的门面店,貌似生意兴隆的样子。同事谈论起过桥米线,雷说我去过云南了,可以问问我。其实我也不敢班门弄斧,到云南虽然尝了几家过桥米线,少则七八元,多则十几元的,也曾看到过几十元甚至上百元一份的所谓“过桥米线套餐”,却不敢尝试,心想存点幻想也许还好些。不然期望太高,怕承受不了那份失望。

    好几年前第一次到昆明的时候就曾向同事提出过要吃云南的“过桥米线”,当时他开玩笑说:“那还不容易,街边多的是!还不就和武汉的热干面一样,餐馆里有高档的卖,七十元一份的还没有街边的好吃呢!”后来早上出门,他真的带我到小区对面的一家早点小摊——感觉还是流动商贩,点了一份米线,还是砂锅煮的,放了很多野山菌,还真的很香。比起这次到云南吃的,似乎味道好很多!

    米线一类的,很多地方都吃得到,而且我觉得云南米线、桂林米粉、湖南米粉一类大多差不多,区别主要在于汤料上。所以其实并非没有吃过米线,也没有在尝过“云南的过桥米线”后觉得真的比其它米线有什么特别——当然我不排除没有尝到“正宗”的过桥米线的原因。只是很多时候,人都是有这种心理:对于名声在外的东西总要亲自尝试了才知道!

    很早以前听到“过桥米线”时很奇怪,不过就是个米线,为什么要“过桥”呢?后来知道了关于过桥米线的来历,这里有个传说:有位秀才经常在湖心亭内读书,往往学而忘食,以至常食冷饭凉菜。其妻焦虑心疼,思付之余把家中母鸡杀了,用砂锅炖熟,给他送去。待她再去收碗筷时,看见送去的食物原封未动,丈夫仍如痴如呆在一旁看书。只好将饭菜取回重热,当她拿砂锅时却发现还烫乎乎的,揭开盖子,原来汤表面覆盖着一层鸡油、加之陶土器皿传热不侍,把热量封存在汤内。以后其妻就用此法保温,另将一些米、蔬菜、肉片放在热鸡汤中烫熟,给丈夫食用。由于秀才从家到湖心亭要经过一座小桥,大家就把这种吃法称之“过桥米线”。 当然,关于“过桥米线”来历的传说,还有几个版本,不过大同小异罢了。总之就是这样一个传说故事中,秀才妻子对秀才的浓浓情意都在那碗香浓的“过桥米线”当中了。

    所以,至今真正吸引我的,不是过桥米线的味道,而是“过桥米线”四个字后面的故事所埋藏的深深情谊!